有经费补助!2022年南海区总工会“职工·家”服务项目创投工作启动,申请攻略→
一、项目征集方向
(一)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方向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班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我为企业转型发展献一策”“当好主力军,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在企业基层工会中开展系列性职工文化活动。并借助“粤工惠”、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线上线下联动,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工会对职工思想政治的引领示范作用。
2.围绕“中国梦 劳动美——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主题,以多种形式开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社会经济建设出力。
(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方向
(三)促进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方向
1.根据职工需求,围绕职业压力、职业倦怠、职业规划、组织归属、职场人际关系等主题,为职工提供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活动和个别化服务。
2.提升基层工会干部的管理与领导能力,帮助他们了解职工的心理与情绪,维护职工的心理健康,提高工作绩效,改善组织管理。
(四)助力职工参与方向
1.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针对性地培养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和提升参与管理的能力,协助完善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合理化建议制度、集体协商制度等民主参与渠道,促成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2.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鼓励、引领职工关注社会动态,参与社区/园区建设,提升职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其对南海区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凝聚力。
(五)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方向
1.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畅通职工发展渠道,为职工提供提升自身技术技能的机会。开展多样化激励职工精益求精、优质高效、开拓创新的活动,培养职工健康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能力,促进企业整体劳动生产力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增长。
2.关注女职工劳动保护和身心健康,加强女职工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女职工群体开展素质提升服务,例如家庭教育、平衡家庭和事业关系、家庭理财、形象礼仪等。
(六)困难职工帮扶
(七)其他创新性服务方向
二、项目类型
#三、项目执行期限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申报主体范围。
(2)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必备的人员基础和资源基础;具有较好的统筹协调能力和良好信誉度。村(社区、工业园、行业)工联会需具有独立、可运作的收支账户。
2.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2022年南海区“职工·家”服务项目创投工作方向的要求。
(2)在规定的服务方向内自定项目,所报项目须体现各自的特色与新意。
(3)申报项目的服务范围要立足实际,服务当地,服务对象为在南海区工作的职工。
(4)已获各级财政资金、各级工会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例如基层工会创新试点工作、四季关爱(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工伤探视、困难职工节日慰问、法律援助、劳动和技能竞赛、职工子女夏令营、文化活动等,不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5)能撬动各级工会、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或企业资源的项目优先资助。不支持直接给服务对象发放补贴或慰问品等。
(三)申报有关事项
1.申报方式和时间
2.评审流程
(1)文书审阅: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文书进行初审。其中,特色型项目只参加文书审阅。
(2)项目答辩会:通过文书审阅的专业型项目,需参加项目答辩会(时间另行通知),由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标准评分,确定最终资助项目。
(3)资助项目确定及公示:区总工会根据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建议,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最终评审结果将进行社会公示。
(4)项目调整与完善:针对成功竞投的创投项目,区总工会将根据评审意见从专业的角度协助指导完善项目计划书,并给予项目实施时的具体执行建议。
3.经费拨付
五、项目资助标准和经费使用规定
(一)项目评审分数需达80分以上方能获得资助。
(二)项目总金额共计100万元。初步设定专业型项目资助总额为50万元,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6-10万元;特色型项目资助总额为50万元,资助金额分三级,一级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二级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三级项目资助金额1万元。若专业型项目、特色型项目的设定资金有剩余,差额部分可以互相调整。
(三)在使用项目经费的过程中,需专款专用,单独设立台帐,并妥善保管好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会计档案资料,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可用。任何经费预算的调整必须经区总工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南海区各级“职工·家”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工业园、行业)工联会工作人员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领取任何补贴。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的要求,不得使用创投经费实施人员招、聘用、劳务派遣或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专家授课费、志愿者补贴的预算制定和支出必须符合《南海区总工会“职工·家”创投服务项目财务管理指引》。
(五)项目开展过程中,所有费用开支都必须开具合法合理的票据,开支票据上均需加盖南海区总工会“职工·家”创投服务项目票据专用章。
(六)项目经费实报实销核算,若有结余,由南海区总工会在第二期40%项目经费中扣减或由创投主体循原划拨渠道退回至南海区总工会账户。
(七)若属于在某特定企业工会中开展工会社会工作服务的项目,则要求该企业工会至少需按照1:1比例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开展。
六、工作要求与项目监管
(一)所有受资助项目,请于2023年6月5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绩效资料报送至南海区总工会组织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gh@nanhai.gov.cn。逾期不交视为项目没开展,并追回已拨的60%资助款。项目绩效资料中的服务相片需显示时间、地点、活动名称,建议可使用“今日水印相机”app拍照。
(二)受资助的专业型项目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注重对服务素材的收集、归纳、总结,并在项目执行限期内产出一定的文字总结材料。
(三)对于受资助的专业型项目,区总工会将依据《南海区总工会“职工·家”创投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开展走访抽查,采取现场访谈、抽样回访、资料查阅和信息核查等方式对项目执行质量、效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对于受资助的特色型项目,将进行阶段性绩效资料检查,请各镇(街道)总工会协助做好受资助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项目绩效评估不合格的或项目财务部分评分不合格的,申报主体须对项目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整改通过后方可进行划拨剩余经费;无法进行整改的,区总工会将不再划拨剩余经费,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追回已拨付的经费,必要时追究项目负责人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常宇;联系电话:8623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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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南海区总工会“职工·家”创投服务项目申报表
2.南海区总工会“职工·家”创投服务项目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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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职工家